【圆明网】黑龙江依兰县七十二岁被迫害身体虚弱、耳目失聪、孤身一人的陈继忠老人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晚被依兰县六一零徐海波、依兰县公安局长副局长孙伟和国保大队张英铎操控的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到依兰县第二看守所。
陈继忠二零一五年六月在依兰县邮局邮寄控告状,要求最高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江泽民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办江泽民,给法轮功学员以司法公正。据悉,这次绑架与此有关。
自一九九九年江泽民发动对法轮功的迫害,陈继忠五次被绑架,五次被非法拘留共二百六十天和非法抄家,二次被非法判刑共十一年,妻子无人照顾冻死雪地,弟弟郁闷哀伤而逝。
法轮功学员目前只起诉江泽民,本来是给一些被动参与迫害的官员,执法人员反思悔过的机会,很多人也果真认识到问题的真相,停止迫害或主动表示悔改;也有些人以种种手段阻挠诉江,继续违法犯罪。
陈继忠在起诉江泽民的诉状中讲到:在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的十六年腥风血雨中,我曾五次被非法绑架,五次被非法拘留二百六十天和非法抄家,二次被判刑共十一年,依兰县公安局非法罚款五千元。被佳木斯监狱的狱警勒索二千九百七十六元,在这场惨无人道的迫害中,我妻死弟亡家散、孤身一人无依无靠。江泽民已触犯国法,犯下十恶不赦之罪。因此,我要起诉他,请求最高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江泽民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要求法办江泽民,给法轮功学员以司法公正。
一、冤判五年还遭罚款
一九六六年下半年父母相继去世,撇下我们兄妹四人无依无靠,作为大哥的我就像父母一样,照顾两个弟弟一个妹妹,担起养家糊口的重担,维持四口人的生活。我在四十一岁那年才结婚没有孩子;我老伴患癫痫病,耳聋头痛,常年吃药,生活过得十分艰辛。
一九九六年我有幸得法,修炼法轮功后,身体健康精神愉快又能劳动,生活状况好了很多,我老伴也受益良多,身体也健康了,我们老两口沐浴在佛光之中。
然而在这场骇人听闻的迫害中,我也身受其害,以下是我遭受到的迫害与摧残:
二零零一年依兰县道台桥镇派出所的所长王殿武在这一年中曾三次非法绑架我,被依兰县第二看守所非法拘留二百六十天,非法罚款五千元。
二零零二年我第四次被绑架,被依兰县法院偷偷判刑五年,后又偷偷地没通知家属押解到佳木斯监狱非法关押遭受迫害,我一度下落不明;家人不知我的去向,后来在二零零三年十月十六日明慧网大陆综合消息报导中得知我被非法关押在佳木斯监狱,家人才找到我的下落。
二、佳木斯监狱遭摧残与折磨
二零零二年—二零零七年在佳木斯监狱,我身边有两个刑事犯做包夹,跟在我的身边,不准互相说话,不准下楼买日用品,不准通信打电话,会见亲友等。
在佳木斯监狱莲江口监区因我不放弃法轮功信仰不转化,管教伙同刑事犯一起打我嘴巴子搧我耳光子,把我门牙打掉四颗满嘴都是鲜血,两腮和嘴唇肿的很高,不能张口吃饭。
还有一回管教让我背刑事犯并伺候他,我不干,狱警和刑事犯四五个人合伙一起打我一上午,四个多小时不停地打,午饭也没让我吃,我浑身被打得青一块紫一块的全身没有好地方,眼冒金花,两耳嗡嗡的响。第二天起床时脑袋肿得象个大头人儿,眼睛肿的只剩一条缝,直到现在眼睛视物不清,耳朵听力不佳。
二零零四年春天,佳木斯监狱为了完成上级的转化法轮功学员的指标,狱方和监管人员为了多得到奖金,利用各种手段对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进行又一轮迫害。其中三监区四分监区对法轮功学员采取了长期罚站、弯腰“大飞”、电棍电击等等酷刑迫害。
我被一次罚站四十五天,管教用三个刑事犯看着我,面对着墙双手上举睁着眼睛,不让闭眼睛,脸挨上墙不行,离远了也不行,只让保持离墙一米宽的距离,不合格就挨打,一天就这样从早到晚的站着。
有一次因我不出操,曹指导员是一个打人凶手,一般人禁不住他打的三个耳雷子,他长的又高又壮实,使出了全身的力气,狠狠的打了我三个耳雷子,他一个耳雷子把我打倒在地上,我就站起来,他又一个耳雷子把我打倒在地上,我马上又站起来,他再一个耳雷子把我打倒在地上我再马上站起来。三个耳雷子打完了,他瞪着眼睛看着我,我满脸微笑的看着他。他连忙跑到操场那儿,大声喊:陈法轮真神啦,打他还笑呢,说我笑对人生,并对操场上的人说:以后谁也不兴打法轮功啦。
在这一轮迫害中,我还被佳木斯监狱分监区区长胡文斌、教育中队长刘鸿鹏和犯人等,轮番的对我这个六十多岁的老人暴打,打得我晕头转向不知东南西北,痛得我全身颤抖气都难喘,直打到我大便都拉在裤子里,他们才肯罢休。
二零零七年四月二十五日,我才结束这五年梦魇般的地狱生活。
三、屯民的呼声老伴的遭遇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三十日晚上,我和妹妹陈继环去本镇富民村发真相资料,被不明真相的村民刘阳举报,被道台桥镇派出所的所长王旭东、姜俊等人绑架。第二天,王旭东又伙同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郭庆吉、宋宇哲等警察非法抄了我的家。
二零一零年二月五日我老伴拖着带病的身体在亲朋的陪同下去依兰检察院要人,要求办案人帮帮忙,放我回家,给我老两口一条活路。没想到在办案人公诉科的科长宁岩(女)的冷言冷语刺激下使我老伴当场就抽了过去。检察院不但不维护正义为百姓做主,还迫不及待的将我们的案卷,在当天下午送到依兰法院,根本不管我老伴的死活。
我老伴于二月八日去依兰县政法委要人。身体虚弱多病的她刚走到楼上就晕了过去,政法委的官员们见状借开会之由纷纷躲开,我老伴又一次失望。之后我老伴又来到依兰县法院要人,庭长范清禄却说:人是公安局抓的,公安局说放就放。之后,家属多次找到依兰县公安局要求放人。国保大队的警察欺骗她们说:回去等着吧,我们说了不算,报市局去审批了。我老伴和亲属到公安局要人时,被毫无人性的警察吓得倒在地上抽搐不止、口吐白沫……公检法部门之间的不负责任互相推诿,不把平民百姓的生死放在眼里,使我老伴心灰意冷、悲愤交加。
我和妹妹悲惨遭遇,引起永庆屯老百姓的极大同情和关注,村民们纷纷谴责依兰县公安局不断迫害我们的罪行。自发的村民百余人坐着农用四轮车到公安局要求释放我们。永庆屯干部也实在看不下去了,直接找到依兰县公安局要求释放我们兄妹两人。
四、法官践踏法律枉判我六年、判我妹妹四年
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九日上午九时,依兰县公检法部门不但无视民意不放人,而且互相串通非法开庭,那天上午法院大门外戒备森严、如临大敌。大门外聚集了很多人,原来是依兰法院今天开庭非法审判我和妹妹两人。说是公开开庭却不许民众参加旁听,大门口和审判庭门口,有很多巡警和法警看门。即使是家属,也只是在后来一再强烈的要求下,才允许我老伴、妹妹的丈夫、儿子和我大兄弟媳妇四人进庭旁听,我大弟弟和从内蒙古大杨树回来的二弟弟都没让进庭。
依兰县法院在非法审判我和妹妹时,家人聘请正义律师根据中国现行法律条款为我们做无罪辩护,律师在法庭上对检察院公诉人宁岩的违法行为做了有理有据的驳斥。公诉人宁岩当庭出示伪证,审判员吕守方多次打断律师的辩护,还示意坐在旁听席上事先安排好的人大哄大嗡,以流氓式的行径阻止、威胁、搅闹法庭、干扰律师辩护。更有甚者,法警还当庭辱骂律师,律师多次提出抗议说;如果再打断他的话就退庭。在此情况下,律师才得以继续辩护。律师理直气壮的辩护道:
第一、法轮功不是×教,我国法律没有把法轮功定为×教,根据“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原则,陈继忠和陈继环从事修炼法轮功活动不构成犯罪。律师指出,关于哪些组织属于邪教组织,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文件明确的有七种,公安部认定和明确的有七种,一共十四种,这里面不包含法轮功,也就是说有关国家机关没有把法轮功认定为邪教。
第二、公诉机关指控陈继忠和陈继环构成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缺乏事实依据。根据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还必须同时具备“组织和利用×教组织的行为”和“破坏法律实施的行为”两个要件才能构成。
第三,公诉机关仅凭陈继忠有传播法轮功宣传资料的行为,就指控陈继忠和陈继环犯了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属于使用法律不当。
第四,公诉机关以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这个罪名对陈继忠和陈继环进行指控属于越权违法行为。
第五、陈继忠和陈继环的行为没有任何社会危害性,依法不能按犯罪处理。
辩护律师认为,没有证据证明陈继忠和陈继环实施了组织和利用×教组织及破坏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行为,应当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指控的罪名不能成立,做出无罪判决。同时,陈继忠和陈继环修炼法轮功,宣传法轮功属于信仰自由的范围,是他们的宪法权利,我国法律没有把法轮功定为邪教,根据“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原则,应当庭宣布陈继忠和陈继环无罪释放。
最后法院不得已才草草宣布休庭。之后不久,依兰县政法委、“六一零”、公检法串通一气,在没有证据、没有法律依据违法的情况下,非法判我六年、判我妹妹四年。我们依法上诉,哈尔滨市中级法院维持原判。我于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七日被送到佳木斯监狱关押迫害。我妹妹被非法判刑四年,于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三日非法押解到黑龙江省女子监狱遭受迫害。
我的亲友不明白,我和妹妹这么忠厚老实的人,从不和人计较得失,修“真、善、忍”,何罪之有?为什么还被判刑?
五、奄奄一息勒索未果
二零一零年是佳木斯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高峰,为了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狱警们采用集古今中外邪恶之大全的酷刑手段,残酷程度非人所能想象。秦月明、刘传江、于云刚三人半个月内被丧心病狂的恶警相继打死之时,我也赶上这一拨强制转化迫害,虽然没被迫害致死、也九死一生、奄奄一息。
秦月明等三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事件曝光后,监狱怕承担责任让家属去接我,因为我没有子女,我的外甥去监狱接我时,一进监狱就先后遇到三、四个警察都对他说:你大舅上医院确诊时我还花钱了呢,有的说:我拿二千多元、有的说我拿四百百多元、有的说拿五百百多元、共计三千来元钱,狱警当场就向我外甥要钱,我外甥说没带那么多钱,狱警马上把帐号给他让回家给邮钱。我的外甥回家后狱警打电话催我的外甥给邮钱,我的外甥说我媳妇不让。监狱因此就不放我回家,我被迫害的体弱多病,两条腿行走不便。
六、大弟郁闷离世老伴冻死雪地里
我的老伴多次被警察抄家吓得精神异常、生活不能自理。以往的衣食住行都依靠我照料,我被非法关押期间,我老伴无人精心照顾,生活艰难,度日如年。
我老伴经常犯癫痫病昏迷不醒失去知觉,随时就晕倒在炉子上、油锅里、厕所中,有一次昏倒在滚烫的铝锅盖上,后背、手、胳膊、都烫坏了;有一次她烧火做饭,突然病发,四肢挺直没有知觉,柴火从灶坑里烧到外面,都烧到她左腿的腿肚子和裤腿子上她全然不知,裤腿子上烧了一个比巴掌还大的一个大窟窿,腿肚子烧了一个大泡。幸亏这时我的外甥来看舅母,扑灭腿上的火,把不省人事的舅母抱到炕上才免于被烧死;还有一次,我老伴在玻璃窗户跟前站着,突然病发,喀嚓一声一头撞碎玻璃折了出去,全身抽搐不停,满脸是伤是血,好了以后脸上留下了许多伤痕……
这样的事随时发生,记不清有多少次了,犯病时头上撞的大包、小包不断,身上、脸上的伤痕一茬接一茬的不断,真是吃尽了人间的苦头,受尽了折磨。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三十日,我和妹妹同时被绑架,二零一零年二月我又被冤判六年,妹妹又被冤判四年。和我在一个屯居住的大弟弟,看到情同父母的我和从小就疼爱有加的妹妹多次被绑架、劳教、判刑、坐牢受尽酷刑折磨,我的大弟弟时时刻刻都在忧心忡忡的担心、惦记身陷大狱的我和小妹的安危。于二零一二年阴历二月初十,带着不解、无奈、郁闷、手足分离、痛彻肺腑的一颗破碎的心,默默的闭上了双眼,遗憾的是直到临终也没见到时时牵挂的我和小妹最后一面。
2012的冬天,是几十年来最冷的寒冬,十二月底正是中国北方滴水成冰的数九天,凛冽的寒风吹到人的脸上如刀割一般,人在户外冻的都受不了。十二月末的一天早上,我的老伴在外甥家吃完饭,拿着外甥给的几块猪肉走了(大家都以为她回家了,可是她没回自己的家),第二天我的外甥得知舅妈一夜没回家。
我的外甥和好心的村民们一连找了十余天,终于在从永庆屯去胜利屯的路上,兴发屯北边离田间小路二百米稻田里,发现犯病了的我的老伴躺在地上、已经被冻死十多天了。我老伴面目黑紫,双手握拳举到头的两侧,犯病的她上衣拽到胸部、裤子脱到膝盖以下,肚皮和下身裸露在外,场面凄惨、目不忍睹,全身僵硬。殡仪馆的车装尸体的大抽匣子,装不了支胳膊翘腿的尸体,只好把尸体直接放到车厢里。我老伴的尸体在车厢里随车摇来晃去驶向殡仪馆,于二零一三年一月八日火化。
遗憾的是我老伴死也没看上她唯一的依靠、一心一意精心照顾、爱护她的丈夫。我的外甥去佳木斯监狱看望我时,我一再嘱咐外甥:“不用给我存钱,只要把你大舅妈照顾好就行了。”我哪里知道我那苦命的老伴,已经冻死在那冰天雪地的稻田地里。结束了她那凄苦、悲惨的一生。
七、流鼻血如注狱警勒索
二零一四年阴历五月初三的那天晚上八点多,我鼻子出了一宿血,淌得满便池子里水都通红,刑事犯和狱警们都吓坏了,第二天早上就把我送到佳木斯二院检查。医生说血压高到二百八十,随时都有生命危险,建议保外就医。监狱怕承担责任,就打电话让我外甥去接我,临出狱前有个不知姓名的警察对我说,你存钱卡在我手里呢,一会我把钱支出来给你,可是到现在这位不知名的警察也没把钱给我,卡里有我外甥给我存的一千八百元钱,还有国家给补助的卫生费五百七十六元,一共是二千三百七十六元。
我外甥雇一辆轿车到佳木斯监狱接我时,一个不知姓名的警察问我外甥,你给司机车费了吗?
我外甥说给司机三百元车费,这个警察就向司机把三百元钱要去了,说给车加油收据他要,也不知道他加多少钱的油。
我于二零一四年七月一日回到家,可是到家我一看,七扭八斜的茅草房子,随时都要倒塌,偌大的院落杂草丛生一人多高的蒿子……这凄凉的景象催我泪下,令我心碎。这都是江泽民一手造成的。
在中国遭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何止我一家一人,我要向全世界的人大声疾呼:停止迫害法轮功!还我师父清白!法办江泽民!这不仅是我的心声,也是全体法轮功学员的心声,也是全世界所有良知善念人的心声。
此致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控告人:法轮功学员陈继忠
二零一五年六月九日
* * *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